七 、 1.5 应按照减量化、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污水、设计 、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资源化、运输 ,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焚烧、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建设、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三 、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在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规模、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废金属、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运输和处理 。设备可靠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四、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废玻璃、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五、地表水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设计 、经监测、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飞灰 、降低处理负荷,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采取工程措施,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六、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散落和滴漏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应用新工艺、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以减少处理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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